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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前海至皇岗口岸段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自购物资采购第九批谈判公告
日期:2024-08-02 电气   轨道   交通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前海至皇岗口岸段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1.2线路概况

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至前海段线路起于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站(既有),出机场站下穿西湾,经碧海高尔夫俱乐部至宝安大道,沿宝安大道地下敷设,途径宝安区航城、西乡、新安街道至前海综合交通枢纽,线路全长15.2km,全线地下敷设,新建西乡、宝安、前海3座地下车站。穗莞深前皇段线路起于穗莞深城际前海站(不含)南端预留工程,途径深圳市前海、南山、福田三区,止至皇岗口岸站。穗莞深城际前皇段正线全长21.158公里,动走线长3.18单线公里,全线地下敷设,设超级总部站、皇岗口岸站2座地下站及中心公园存车场一处本工程在深圳为全地下敷设。本线新设皇岗口岸站、中心公园存车2个有岔站,无配线站超级总部站兼做信号中继站。前海站为接轨站,全部为地下站。四电工程主要施工范围包含电力、变电、接触网、通信、信号、信息等专业工程。

1.3谈判采购内容:本次谈判物资含机前段和前皇段两部分,投标人中标后根据采购物资一览表中机前段、前皇段数量与机前段项目、前皇段项目分别签订合同,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2、本次谈判采购采取谈判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供应商应提供2022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进网许可范围内的,应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且允许代理商参与的包件同一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供应商。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4日17时00分,(请登录)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不接受个人汇款),售后不退。

5、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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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电话:010-5334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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