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昌北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道桥工程4号、5号下穿通道施工项目部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6 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   扩建工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昌北机场三期扩建工程4号、5号下穿通道施工(以下简称昌北机场项目),项目业主为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道桥工程4号、5号下穿通道施工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4号下穿通道由下穿垂滑的主体新建路段及南三东路、东二路局部改造路段组成。其中主体新建路段(1D线)起于东二路与南四东路交叉口北侧23米(DK0+00),总体由南向北,下穿三期规划建设的飞行区南垂滑,终于机场停车楼南侧(DK0+535.766)航站区地面道路,4号下穿通道主线长度535m,其中结构物总长410.8m:由263m箱涵、85mU型槽段及62.8m挡墙段组成,双向四车道布置,最大纵坡3.84%,最小纵坡0.3%,南三东路(NS线)平行于南垂滑,因4号下穿通道实施,须对181.0米范围路段下挖改造,两侧设置挡土墙,东二路IDE线与主体段纵向顺接,须对110.252米范围路段下控改造,最大纵坡2.5%,最小纵坡1.55%.东二路、南三东路改造段均采用双向四车道断面。

(2)5号下穿通道起于T2航站楼南侧地面道路(EKO+000),总体由南向北,下穿C指廊东侧拟建设的机坪、GH滑行道延伸段,终于机场北侧货运区地面道路,5号下穿通道全长1110.0米,由742.0米封闭段、295.0米U槽段73.0米(含挡墙)地面段组成,双向四车道布置;最大纵坡3.995%,最小纵坡0.5%,5号下穿通道由双向四车道和地下管廊组成(管廊范围EK0+063~EK0+880,长817米)。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1、商品混凝土: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

交货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

投标保证金

SPT-01

商品混凝土

C20

执行GB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5585.74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道桥工程4号、5号下穿通道施工项目施工部位

曾光洪

国家标准、质量合格

抽查过磅验收,随车附带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500元

800000元

商品混凝土

C25细石

300.00

商品混凝土

C30水下

15134.52

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

C30

4944.60

商品混凝土

C35

2525.60

商品混凝土

C35P8

1541.50

商品混凝土

C35水下

801.01

商品混凝土

C40P8

71653.75

合计

-

-

102486.72

-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含),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须提供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必须取得有效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且投标人距所投标包件混凝土使用地点最大运距不得超过20公里。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至今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报价承诺一致。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投标;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0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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