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QTLD
2.项目名称: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熔铸厂房#2门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改造项目(二次)
3.采 购 人: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地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自然日内完工。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及甲方需求。
7.项目施工范围:
7.1将二期熔铸厂房#2门原30t汽车衡检斤房进行拆除,在原址修建一间5m×3m×3.6m的砖混结构检斤房。
7.2拆除二期熔铸厂房#2门原30t汽车衡主设备和地基,根据新安装汽车衡设计要求,在原址部位重新进行浅基坑基墩式地基的建设。
7.3新配置一台3.4m×7.0m的单台面30t汽车衡秤体并安装在新基础上,秤体部件包括1个台面、4支数字式不锈钢防水数字称重传感器、传输电缆、接线盒、称重显示仪表及其它附属设备。
7.4开展新30t汽车衡的调试和检定工作。
7.5拆除一期氧化铝仓库吊钩秤检斤房,并在原位置重建一间5m×2m的彩钢房,并配置一台1.5匹品牌空调。
7.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垃圾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处理处置。
7.7为检斤房配置一个1.8m×0.7m×0.76m检斤操作平台和2把操作椅。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承包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承包商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梅特勒托利多公司设备销售及服务的授权。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项投标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 承包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经营情况,“信用中国”查询未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4.具备较强的安全管控能力,符合提出的安全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列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明细及清单,安全投入费用不低于本项目首次投标报价中施工部分费用的3%。
5.人员要求:须派驻一名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
四、谈判时间:2024年9月5日1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