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漳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大成【漳】招(采)字第04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8000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品目预算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漳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 |
1 |
800000 |
800000 |
辆 |
工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适用于本项目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补充 |
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因相关政策原因(如相关险种合并等),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地区,可以不提供生育保险这项。※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 |
特别提示 |
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应为手写签字或加盖单位负责人印鉴;“供应商代表签字”应为手写签字。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签字”仅以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视为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须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 |
采购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8月28日(节假日照常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