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45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HDPE)装置特殊抛光管线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7 高密度聚乙烯   高密度   聚乙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45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HDPE)装置特殊抛光管线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5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HDPE)装置特殊抛光管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ABS等深加工装置。
2.2 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45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HDPE)装置特殊抛光管线采购,投标报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检验、供货、包装、运输、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税费(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等所有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本项目技术规格书及附件(图纸等)中的全部阀门均不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之内,不计入投标总报价。
2.3 交货期:2025年2月30日前。
2.4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5 交货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的生产制造商;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须具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资质(工厂化预制)。
3.4 投标人须具有聚烯烃或类似装置的运行一年以上抛光管线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所提供业绩中抛光管粗糙度不低于本项目要求内表面粗糙度要求:≤Ra 0.1um,须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复印件等,且能体现表面粗糙度的要求);
3.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违约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贸易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4年8月28日起至2024年9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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