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4-2025年度电工器件、建筑五金、电子产品及杂品等物资定商定价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2 油田   五金   长庆油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4-2025年度电工器件、建筑五金、电子产品及杂品等物资定商定价采购 已由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依据《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采购分级管理目录》,本期定商定价招标项目标的物为 电工器件、建筑五金、电子产品、杂品等物资 ,属集团公司未实施集中采购的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委托采购物资。本项目预计采购量260 万元(含税)。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应满足使用单位对产品配套安装、工艺需求、技术参数、产品使用效果、材质报告和使用寿命等。本招标项目为框架采购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2名供应商。第一名占比55%,第二名占比45%。

2.2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接甲方通知后30天内供货。

2.3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交货地点:以计划上报地点为准。

2.5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合格,满足使用单位对产品配套安装、工艺需求、技术参数、产品使用效果、材质报告和使用寿命等。本项目标的物执行物资明细内有明确技术要求的,请严格按照需求单位指定的技术要求执行,若没有,请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应质量标准。标的物含技术要求或技术规格书的,供应商需提供满足技术要求承诺函。投标产品必须进行现场使用后,需由招标人专业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取消中标资格,且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若制造商与同品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决该品牌代理商的投标;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投标,若投标品牌不唯一时,否决其投标;同一品牌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的,能够出具同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有效,否则否决该品牌所有投标。)

3.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等。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23年度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4 开标当日被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5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的,评标时,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 24时 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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