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2024年工器具房维修工程已由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建设资金来自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生产建设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2024年工器具房维修工程,工作区域属于施工区域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主要工程量:新建框架结构一层房屋一栋,总建筑面共690平方米,室外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工作量详见施工图。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2024年工器具房维修工程 |
主要工程量:新建框架结构一层房屋一栋,总建筑面共690平方米,室外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工作量详见施工图。 |
249.67 |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工程量。
(2)因油田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或建设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具体工程量以建设方案或施工图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4招标范围:前期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场地平整),建筑部分、结构部分、
给排水部分、消防部分、暖通部分、电气部分等,不含无损检测、地基承载力检测,详见施工图。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10 月24日,共 28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必须是集团公司工程承包商资源库库内有效承包商,且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1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5.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近三年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上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职。
3.7.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7.3 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4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7.5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8 机械设备要求。
3.8.1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10 其他要求
3.10.1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5 日0时0分0秒至2024年 9 月 10 日24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