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沛县石灰窑排涝泵站建设工程已由沛经审发【2023】126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县级配套,项目法人为沛县城镇排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沛县城镇排水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动化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石灰窑节制闸改造为闸站一体排涝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身主体工程、清污桥机、过桥涵洞、进水池、出水池、上下游连接段等;
总投资金额:约 4688.45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沛县石灰窑排涝泵站建设工程自动化标的采购,对应投资金额:约 130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或交货期): 2025年2月28日前具备交货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自 2021 年 9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具有泵站工程自控系统软件 开发、施工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两者需同时具备。
(4)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信誉要求: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在失信记 录解除前,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6)其他要求:按招标公告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于 2024 年 9月 13日 17 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