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黄高速民权至兰考段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决算编制服务机构MLCWSJ-1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8 兰考   跟踪审计   竣工决算  
1.招标条件

为做好沿黄高速民权至兰考段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决算编制服务机构招标,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财办建〔2018〕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财审发〔2023〕8号、《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规定》(交办财审〔2018〕126号)以及《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暂行办法》(豫审〔2016〕75号)等文件要求,沿黄高速民权至兰考段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决算编制服务机构MLCWSJ-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并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沿黄高速民权至兰考段:项目起点位于商丘市民权县庄子镇南,在朱店村冯楼北与山东省规划的徐民高速单县至曹县段相接,终点位于兰考县谷营镇南侧,设置兰考北枢纽互通式立交与日兰高速相交,顺接兰原高速兰考至封丘段。路线全长58.813公里,其中民权县境内26.561公里,兰考县境内32.252公里。项目起点至红庙枢纽互通式立交段(K0+000~K53+458.151)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7米,分离式路基单幅宽度13.25米﹔红庙枢纽互通式立交至终点段(K53+458.151~K58十813)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桥涵及路基1/100﹔其他有关技术标准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有关规范执行。

2.2本次招标范围            

沿黄高速民权至兰考段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决算编制服务机构MLCWSJ-1标段,共分为财务1类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见下表:

类别

标段号

服务项目

审计(咨询)暂估金额(亿元)

主要工作内容

B类

MLCWSJ-1

沿黄高速民权至兰考段

沿黄高速民权至兰考段:75.03亿元

财务跟踪审计:(1)审查项目计划和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2)审查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情况;(3)审查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费用支出及税费缴纳情况;(4)审查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情况,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情况;(5)审查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情况;(6)审查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真实、完整;(7)审查基建收入核算是否合规、真实、完整;(8)审查工程验收情况;(9)审查项目取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10)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审计问题及整改建议书,并出具整改报告复核意见书;(11)审计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12)配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认定、审计报告备案及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等对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13)为招标方提供合规性咨询指导等。

财务决算编制:(1)编制出具已完工程暂估资产交付使用报告及明细表并配合入账交接;(2)项目建设投资及财务资料的审核和调整,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资料整理与完善(负责审核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资产全面清查、财务清理、合同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剩余工程物资清理、结余资金清理、应移交的资产清理、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等工作);(3)出具财务决算编制报告、出具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咨询报告;(4)配合上级竣工决算审计并依据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进行调整、按照上级管理单位资产管理类别编制资产移交报告及明细表,与运营单位办理最终的资产移交手续并做好资产登记入账(做到实物、账、卡相符、卡片账建立)和竣工验收工作等;(5)配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认定、审计报告备案及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等对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6)为招标方提供合规性咨询指导等。

注:1.对于本次同时招工程和财务两类标段的项目,财务MLCWSJ-1标段的中标人作为本项目各标段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各标段跟踪审计工作进度及汇总各阶段报告(包括不限于:牵头确定各标段中标人开展业务时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时间安排,统一衡量办法与最终统一验收标准),工程标段的中标人应服从于MLCWSJ-1标段中标人的协调及统一安排。

2.工作依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财办建〔2018〕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财审发〔2023〕8号、《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规定》(交办财审〔2018〕126号)以及《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暂行办法》(豫审〔2016〕75号),以及相关的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审计准则的要求。

2.3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审计报告备案及审计结果认定、项目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完成日止。

2.4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被上级审计部门选定实施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导致本次审计项目不再开展,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标人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由双方协商支付相应费用。

2.5表中所列被审金额为暂估金额,实际审计金额的变化不作为合同价格调整的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对应类别

B类

标段划分

MLCWSJ-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不含分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

/

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且具有5年及以上注册会计师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3.2已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工程造价、财务咨询等服务的服务机构(含变更后的服务机构),不得参加对应标段投标。

3.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曾经因提供虚假资料等原因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情况;没有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的情况。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专业类别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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