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1)鱼飞站~高新沙站电缆部分
新建110kV鱼飞站至高新沙站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1.207km,电缆导体截面选800mm2。
(2)灵山站临时供电电缆线路部分
新建重鱼甲乙线46#塔处地面电缆终端场03#至灵山站地面电缆终端场04#,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895km,电缆导体截面选800mm2。
注: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1.2采购范围:提供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辅助工作(包含现场设备安装、材料搬运、卸车保管、敷设电缆、电缆头及附件制作、配合厂家调试、配合验收消缺等工作)。
1.3项目地点:广州市。
1.4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5计划工期、框架采购有效期:
计划工期: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
框架采购有效期:/
1.6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标段信息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N |
成交权重 |
报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备注 |
1 |
110千伏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南沙专用站接入系统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电缆敷设(劳务分包) |
34.625 |
/ |
1 |
100% |
下浮率报价 |
最终结算款=∑按集团各工种统一工日单价*(1-下浮率)*工种工日 |
含税,税率为3%。 |
合计 |
34.625 |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
序号 |
资格条件 |
110千伏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南沙专用站接入系统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电缆敷设(劳务分包)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供应商没有在项目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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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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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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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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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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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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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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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广东电网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28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内,(请登录)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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