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千伏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南沙专用站接入系统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电缆敷设(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日期:2024-09-23 接入系统   电缆敷设   通信  
1.项目信息

1.1项目概况:(1)鱼飞站~高新沙站电缆部分
新建110kV鱼飞站至高新沙站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1.207km,电缆导体截面选800mm2。
(2)灵山站临时供电电缆线路部分
新建重鱼甲乙线46#塔处地面电缆终端场03#至灵山站地面电缆终端场04#,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895km,电缆导体截面选800mm2。
注: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1.2采购范围:提供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辅助工作(包含现场设备安装、材料搬运、卸车保管、敷设电缆、电缆头及附件制作、配合厂家调试、配合验收消缺等工作)。

1.3项目地点:广州市。

1.4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5计划工期、框架采购有效期:

计划工期: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

框架采购有效期:/

1.6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标段信息表:

序号

标段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N

成交权重

报价方式

结算方式

备注

1

110千伏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南沙专用站接入系统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电缆敷设(劳务分包)

34.625

/

1

100%

下浮率报价

最终结算款=∑按集团各工种统一工日单价*(1-下浮率)*工种工日

含税,税率为3%。

合计

34.625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序号

资格条件

110千伏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南沙专用站接入系统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电缆敷设(劳务分包)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没有在项目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4

不接受联合体。

5

(请登录)

6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

7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9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广东电网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28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内,(请登录)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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