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医用气体系统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4 气体   安装   医养结合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医用气体系统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0〕307号

1.4招标人(联合):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安徽省合庐产业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安徽省合庐产业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医用气体系统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AZ0037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AZ00373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合庐产业新城

2.6 建设规模:本工程医用气体系统包括氧气、压缩空气、负压吸引、氧化碳、氮气、器械空气及废气排放管道系统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补答疑文件全部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医用气体施工图包括氧气、压缩空气、负压吸引、二氧化碳、氮气、器械空气及废气排放管道系统以及液氧站的设备基础、智能报警系统、围栏、汇流排、室外管线的场地穿管沟施工、汇流排、室内外管线的布置及优化布置方案、总包配合服务、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等所有一切工作内容。潜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认真复核图纸及清单内容无论图纸或清单存在遗漏应以质疑文件上传,招标人答疑,按答疑文件进行结算。

2.7 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 庐江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招标范围:本工程医用气体系统包括氧气、压缩空气、负压吸引、氧化碳、氮气、器械空气及废气排放管道系统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补答疑文件全部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医用气体施工图包括氧气、压缩空气、负压吸引、二氧化碳、氮气、器械空气及废气排放管道系统以及液氧站的设备基础、智能报警系统、围栏、汇流排、室外管线的场地穿管沟施工、汇流排、室内外管线的布置及优化布置方案、总包配合服务、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等所有一切工作内容。潜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认真复核图纸及清单内容无论图纸或清单存在遗漏应以质疑文件上传,招标人答疑,按答疑文件进行结算。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特种设备安装: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压缩机(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的注册证;

(5)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但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5日 至2024年10月15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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