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安龙公司和奉节菜籽坝抽蓄公司股权转让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涉及三峡能源(安龙)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龙公司)和奉节县菜籽坝抽蓄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节菜籽坝抽蓄公司)等两个股权转让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其中,
(1)安龙公司
安龙公司为安龙县兴隆镇风电场项目开发主体,于2023年2月注册成立,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源)与采购人共同投资设立,三峡能源持股51%,采购人持股49%,截至2024年7月,安龙公司资产规模约370万元,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奉节菜籽坝抽蓄公司
奉节菜籽坝抽蓄公司作为重庆市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于2021年11月注册成立,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持股51%,采购人持股49%,截至2024年7月,奉节菜籽坝抽蓄公司资产规模约3亿元,正在开展项目建设。
2.2 采购范围
根据采购人通知,对安龙公司和奉节菜籽坝抽蓄公司共2个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开展专项法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采购人的决策,协助采购人对股权转让事项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建议,根据采购人需要参与谈判。对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事项进行全面法律尽职调查,发表结论性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应采购人需要,根据项目具体资料和谈判情况,审核、修改与本项目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分析和评估各条款的法律风险,解答采购人提出的法律咨询,配合采购人及项目公司完成本次交易的相关股权转让手续,以及应采购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为止。须在采购人发出启动工作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相应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送审稿编制。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依法设立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能源行业央企或其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名称、标的、当事方以及签订时间等相关内容的页面,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业绩不得混用);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年)财务无连续2年亏损(依据经审计财务报表) ;
其他要求: 无 。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10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10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