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山东康乾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宁津县新建和部分现状道路配套路灯、康宁湖部分照明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及Pe管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 名称 |
标号 |
标包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宁津县新建和部分现状道路配套路灯、康宁湖部分照明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及Pe管材采购项目 |
一 标段 |
宁乐大街、康乐路、明德路、宁德路、宏图路、东白候家道片区、泰山路配套路灯 |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次采购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
最终审计额的下浮率:10%以上 |
二 标段 |
幸福大街、海河大街、安业路、宁南大街、惠宁南街配套路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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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标段 |
康宁湖照明设施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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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Pe管材 |
8.4元/米(含13%税含运费)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