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4A标段项目二分部轮胎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8 轮胎   中铁二十局   川藏铁路  
1.招标条件

1.3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委基础〔2020〕1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川藏铁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家出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4A标段项目二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轮胎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境内,线路范围穿越查托村和泽仁本村2个行政村:施工里程:D3K763+731~D3K780+000,全长16269米。包含隧道12005.28m/0.6+2座,桥梁1823.16m/4座,路基2440.56m/4段,车站1座(贡觉),总投资约31.08亿。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轮胎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

(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产品或同类型产品都可以);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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