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官路水库工程工程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9 信息化   工程信息化   信息化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内容:青岛官路水库位于青岛胶州市和潍坊高密市交界处墨水河下游(墨水河入南胶莱河口上游约1km处),水库南距青岛胶州市15km,西距潍坊高密市18km。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级别为Ⅱ级。水库总库容2.11亿m3,设计最高蓄水位28.80m,兴利库容1.92亿m3,死水位9.70m,死库容0.19亿m3,水库采用均质坝,围坝轴线总长12.689km,围坝最大坝高为24.4m。官路水库工程主要包括围坝、入库泵站、青岛出库泵站、高密平度出库泵站工程、泄洪放空洞、河道改道工程、引黄济青连接工程、管理设施及信息化工程等。
招标内容:官路水库工程信息化系统,包括基础信息感知体系、智能运维管理体系及官路水库数字孪生平台、业务应用系统等施工安装及缺陷责任期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一标段 0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智能运维管理体系及官路水库数字孪生平台、业务应用系统等施工安装及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57026024.68
二标段 0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信息感知体系等设备供货、施工安装及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信息化工程主要设备表。 36961864.97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以下资质和能力:
2.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信息化工程主要设备供货能力;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工程信息化工程集成系统及施工安装部分的施工方应符合“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第1条、第2.1条、第3条、第4条”要求;承担本项目信息化工程主要设备供货供应商应符合“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第1条、第2.2条、第4条”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项目牵头人应为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一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二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一标段: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或信息化工程(或采购项目)。
二标段: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或信息化工程(或采购项目)。
九 、招标文件获取
开标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递交地点: (请登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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