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或服务期 |
信息服务费 (元) |
南露天煤矿自卸车轮胎外包服务项目(标包2) |
本标包轮胎外包业务包含15台BELAZE75306、8台SF31904、8台NTE150、5台TR-100、5台卡特777E,合计41台。承包方负责35台自卸车轮胎日常检查维护、充补气、拆装、更换、供应、存储等与轮胎有关的全部业务。 |
计划服务期:25个月 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3月1日计划结束日期:2027年3月31日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南露天煤矿自卸车轮胎外包服务项目(标包2)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2)投标人应是工程子午线轮胎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进口工程子午线轮胎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应具有2个及以上矿用自卸车轮胎(轮胎规格为27.00R49及以上)服务(含轮胎日常维护保养)业绩,其中每项业绩合同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结算证明(发票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应急局授权第三方安全培训机构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至少具备同类业绩1项及以上,若业绩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人员信息,须提供项目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内投标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文件。 (5)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全天(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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