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基于数据融合的新一代智慧生产数据平台开发与应用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1 中国华电集团   数据平台   数据融合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基于数据融合的新一代智慧生产数据平台开发与应用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2.2 项目规模: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本部的基于数据融合的新一代智慧生产数据平台开发与应用.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0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基于数据融合的新一代智慧生产数据平台开发与应用(CHDTDZ057/16-QT-26901):基于数据融合的新一代智慧生产数据平台项目位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总部A栋一楼,包含项目的深度设计、软件平台开发、建设成果展示服务、保险、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展示内容制作、总体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于数据融合的新一代智慧生产数据平台开发与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系统集成(软件集成或软件开发或硬件集成)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投标,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21 11:002024-11-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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