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工艺类管道配件框架协议项目公告
日期:2024-11-23 管道   配件框架协议   管道配件  
1.项目条件

(请登录)受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工艺类管道配件框架协议

2.2项目编号:074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采购范围: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工艺类管道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采购范围详见公告附件限价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为:

01包件:不锈钢无缝管件

02包件:不锈钢焊接管件

03包件:碳钢无缝管件

04包件:碳钢焊接管件

05包件:合金钢管件

供应商响应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评审专家组可对该供应商的响应价格提出质疑,经供应商澄清,评审专家组仍一致认定低于市场价并全体签字确认的否决。

2.5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6服务期:有效期限为项目建设周期,即从框架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本项目投产)止,以时间在后为准。

2.7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后18个月,二者以期间较长者为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 统一费率100%。

3.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包1、包2、包3、包4、包5)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实缴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磋商日前一个工作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查验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3.2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2023年各年度全套审计报告复印件,封面等关键内容需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

(1)评审期间,供应商须携带原件至开标现场备查(不放入响应文件,由响应人自行保管);

(2)利润率:2023年度利润率不低于0;

(3)负债率:2023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营业收入:2023年年度总销售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3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或等同),提供相关正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应提供标的物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以及型式试验证书清单(样式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型试报告统计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许可的品种可以覆盖管道配件。

3.5主要制造装备和检验要求:

3.5.1三通挤压液压机,四柱式万能液压机,中频弯头推制机(功率750KW及以上),弯头成型冷推机;热推和热压弯头机及配套芯棒及配套模具;热压或冷压用锻压设备及配套成形模具;加热和热处理设备(油、气、电炉);机加工设备(锯床、车床、坡口机等);高精度切割机、焊机、焊材库及配套、表面处理装备(抛丸/喷砂、酸洗/钝化)、标识设备。

3.5.2理化检测设备(化学成分分析仪、机械性能检测设备);3、无损检验设备及检验人员资质(超声探伤仪UT、磁粉探伤仪MT、着色探伤PT、射线探伤RT);4、其他检测设备(台式直读光谱仪、金相分析仪、硬度计、测厚仪、电脑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超声波探伤仪、碳硫分析仪;5、低温冲击试验设备(-196℃)。

以上均不允许外协(投标商须提供设备清单,同时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人与关键设备的合影,铭牌标识需清晰);

3.7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8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②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响应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④完全同意本框架协议(生产商)的全部主要条款。

⑤承诺在本项目应答全过程中,与磋商活动相关的成员均没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⑥接受磋商小组对响应人提供的业绩报表或证明材料的异议,磋商小组成员如有异议可以提出当场或现场复核和甄别要求,一旦发现造假,将取消否决其响应或成交资格。

⑦ 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23:59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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