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西钻探2025-2026年井队及机关、后辅单位生活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6 川西   钻探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西钻探2025-2026年井队及机关、后辅单位生活服务外包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西钻探2025-2026年井队及机关、后辅单位生活服务外包。

2.2 项目概况:为川西钻探公司钻井队及机关、后辅单位提供生活服务 ,主要区域分为钻井队、机关、后辅单位。预计为60支及以上的钻井队每日约3500人提供现场生活服务,为机关、后辅单位每日约1000名员工提供生活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招标人如因区域、工作量发生重大变化,则以变化后实际工作量为准),项目预估金额6300万元。

2.3 招标范围:钻井队的现场生活服务主要包括:负责烹饪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用餐服务,各种餐厨具、用具的清洗、保洁和消毒;食材验收出库、分类保鲜存放,生活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等服务工作。

机关、后辅单位主要包括:负责烹饪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用餐服务。各种餐厨具、用具的清洗、保洁和消毒,食材验收出库、分类保鲜存放,菜品传送,餐厅内外卫生,垃圾定点分类收集等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未划分标段,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序号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启动时间

1

预计: 钻井队60支;

成都机关、遂宁、新都、自贡等后辅4个服务点。

钻井队及机关、后辅食堂用餐烹饪等服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图,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序号

服务内容

计量单位

人数

最高限价

(含税)

1

钻井队作业点

元/点·月

4厨师

29030

1.1

厨师岗位服务费

元/人·月

4

7257.5

2

机关、后辅单位

服务点

元/点·月

9名厨师

+

11名服务员

122387

2.1

服务员岗位服务费

元/人·月

11

5623

2.2

厨师岗位服务费

元/人·月

9

6726

2.5 服务地点:川西钻探公司钻井队及机关、后辅单位。

2.6 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下年度合同,招标人重新招标。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对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商务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按照服务保障、服务方案评价及其它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授标原则及工作量分配:

当有效投标人≥4名时,推荐综合前3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前2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为3名时,推荐综合排名前2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该2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具备竞争性;如具备竞争性,继续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价格、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均具备竞争性的理由,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不具备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工作量分配

当中标人为2家时,原则上按照65%和35%进行分配工作量,第一名分配65%的工作量,承担45支钻井队作业点及成都机关后辅食堂服务点的工作量;第二名分配35%的工作量,承担15支钻井队作业点及遂宁、新都、自贡后辅食堂服务点的工作量。

当中标人为1家时,承担全部工作量。

(该预估工作量不作为工作量承诺,工作量和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招标人可依据生产作业等情况对钻机数量和服务地点做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业务能力;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扫描件)

2投标人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载明热食类食品制售等内容,投标人公司分支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95名厨师和15名服务人员的能力。

厨师要求:提供①不低于厨师总人数60%的厨师证(或厨师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扫描件②有效健康证③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9月(或2024年8-10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④身份证双面扫描件(年龄符合劳动法规定),同时提供①②③④。

服务人员要求:提供①有效健康证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9月(或2024年8-10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③身份证双面扫描件(年龄符合劳动法规定),同时提供①②③。

4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委托。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6.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6.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6.1-6.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满足《招标文件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号条款要求。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1-26至2024-12-0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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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810519997(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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