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含汞废物处置服务项目三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含汞废物处置服务项目三次;
2.1.2服务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所有含汞废物处置完毕;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收购;
2.2招标范围:含汞废触媒HW29(900-022-29)、含汞废活性炭HW29(265-002-29)、含汞污泥HW29(265-004-29)的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具有本项目处置危险废物相应类别(危废代码900-022-29、265-002-29、265-004-29)。处置方式须为利用方式。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
3.1.3业绩要求:自2021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时处置三种危废(含汞废触媒(900-022-29)、含汞废活性炭(265-002-29)、含汞污泥(265-004-29))的处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处置废物类别、签字盖章页等);
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与本次招标单位存在合作失信的投标人,将会被招标人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9:00时至2024年12月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