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汽车式起重机租赁)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次采购设 1个标段(QCDZL),采购范围如下 汽车式起重机租赁 每个合同包的服务都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报价
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机械数量 |
数量单位 |
暂估数量 |
设备租赁使用地址 |
服务期 |
QCDZL |
汽车式起重机 |
8吨 |
1台 |
小时 |
40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湖州东高速收费站东侧 |
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 |
汽车式起重机 |
25吨 |
1台 |
小时 |
240 |
|||
汽车式起重机 |
50吨 |
1台 |
小时 |
160 |
|||
汽车式起重机 |
80吨 |
1台 |
小时 |
80 |
|||
汽车式起重机 |
160吨 |
1台 |
小时 |
80 |
)
3、计划工期: 2023.10-2024.12
服务期限: 2023.10-2024.12
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汽车式起重机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汽车式起重机标准和质量要求。
5、其他: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机械设备租赁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 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汽车式起重机销售/租赁业绩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
(3)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4)其他要求: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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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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