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州分公司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区保1、保2、保4共计20个区块光伏设备设施及9.18公里光伏集电线路运行、维护、日常巡检等。

2.2招标范围

负责保1、保2、保4共计装机容量15.5MW约600亩光伏场区运行维护工作,包括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变配电设备、集电高/低压线路、接地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

(1)紧紧围绕提高光伏供电质量管理原则,严格执行煤层气公司、忻州采气管理区各项管理标准,负责管理区15.5MW光伏电站所有设备运行、维护、检修、安全生产及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基础、构(建)筑物、支架、太阳能电池方阵、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接地与防雷系统、10kV升压(汇集)站等站内的发变电一、二次设备运行、电站项目标准化建设、维护及日常生产、技术、办公、生活管理、维护、经济运行、发电计划、协调属地电网、政府关系等工作;

(2)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对忻州采气管理区保1、保2、保4共计装机容量为15.5MW光伏场区进行定期巡检,录取相应数据资料,收集、填报和汇报发现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生产现场QHSE管理、人员、设备(含检测设备)及工器具、车辆、工农协调、办公电脑、生活驻地租赁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3)维修及日常巡检等所需要的备品配件原则上是经招标人同意后进行采购与储备。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19日。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保德忻州采气管理区保德区块。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四级或四级以上资质。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高压网电运维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你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5.6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未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名单。

3.5.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人员要求:

常驻固定维保服务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发放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高压电工1人,技校及以上学历,取得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发放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负责光伏发电站高压部分运维工作;低压电工4人,技校及以上学历,取得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发放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负责光伏发电站低压部分运维工作;普工2人,负责光伏发电站光伏板清洁及除草等工作。投标人需提供拟派人员名单、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

3.7 车辆要求:

至少配备四驱车辆2台。所有车辆提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车辆配置单等能证明为四驱车辆的信息),自有车辆需提供购买发票和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和车辆行驶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12月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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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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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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