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新一代天气雷达塔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5 天气雷达   防灾减灾   提升改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边新一代天气雷达塔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延边新一代天气雷达塔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字【2024】18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自筹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边新一代天气雷达塔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规模:改造天气雷达塔一座,总建筑面积:11419.7平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894.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525.02平方米;本次改建内容包括室内外装修、更换屋面防水保温、更换外墙保温,对部分构件进行拆除、加固,新建钢结构,更换防火门、保温门、防火窗、更换外窗、更换室内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采暖、弱电安防、消防线路及管件,更换封闭母线、外网水电线路,增加防直击雷、侧击雷、防雷电感应及雷击电磁脉冲等措施,对公共配套设备等进行设备升级更新,对场地内消防道路及扑救场地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室外污水管网、敷设电力外线;同时对气象雷达相关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建设延边州智慧城市生态宜居及防灾减灾系统软件一套,智能自动气象站20部,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车载系统一套。

2.4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的总承包内容。

2.4 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延吉市帽儿山。

2.5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

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6月30日,173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2)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由施工企业担任,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近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即可)。

3.5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提供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相关材料。

3.8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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