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能一局南宁分公司鞍山海城150MW风电项目(Ⅱ标段)A5标段劳务分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9 风电   劳务   中国安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南宁分公司鞍山海城150MW风电项目(Ⅱ标段)A5标段劳务分包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自主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海城风电项目Ⅱ标段建设方为三峡新能源发电(海城)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的马风镇、析木镇、王石镇境内,属内陆山地风电场。风场范围为不规则多边形,南北约30km,东西约20km,风场面积约600km2,海拔高度60~620m。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植被一般发育,主要为梨树等经济作物或灌木为主。本次招标为剩余工程量招标,前期项目策划分包包括HC24、HC34、X4、HC27、HC28、X16、HC22、HC31、X6、T29、T23、T6共计12台风机基础、吊装平台及场内道路施工。项目已完成HC27、HC28、X4、T6共计4台基础全工序施工,T29基础垫层浇筑、绑筋支模、预埋件制安等,HC34、HC24灌注桩全工序施工,T23灌注桩掏挖,另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对场内道路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场内道路不再属于招标人承包范围。因此,本次招标范围为HC34、HC24、X16、HC22、HC31、X6、T29、T6共8台风机基础及吊装平台剩余工程施工,详细招标范围见以下分包招标范围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的马风镇、析木镇、王石镇境内。 标段计划工期: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3月25日 分包招标范围:本标段为劳务分包,不包含风机基础及吊装平台土石方工程等涉及大型机械设备工作内容,主要招标范围为HC34、HC24、X16、HC22、HC31、X6、T29、T23共8台风机基础混凝土结构施工、预埋件制安、锚栓笼安装、灌注桩施工、吊装平台挡墙施工以及对应环水保措施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 3 年内(2021年10月8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 3 年内(同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①投标人提供清晰的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日起算。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明;①最近三年至少有一年盈利,均无盈利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新成立公司除外,其所提供的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7专项资格要求: 3.7.1资质: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2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8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9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六天):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咨询时间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资料费:500元/套(只支持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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