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汽油、柴油及配送集中采购项目(湖北宜昌地区)采购公告
日期:2024-12-24 柴油   广州汽车集团   广州汽车  
一、 项目名称: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汽油、柴油及配送集中采购项目(湖北宜昌地区)

二、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四、 采购内容:

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方供应湖北宜昌地区汽油、柴油及配送服务。

五、 采购预算:预估汽油、柴油及配送费用为¥ 5,272,800.00元 (人民币伍佰贰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

要求明细

(汽油)牌号

油品

2025年预计采购用量(万升)

油品标准

最高限价(含税,元/升)(以湖北省发改委最新公布的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为准)

品类

92#(VIB)

汽油

78.00

符合国家GB 17930-2016 《车用汽油》标准

湖北省发改委公布的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7.45元/升)

95#(VIB)

汽油

-

符合国家GB 17930-2016 《车用汽油》标准

湖北省发改委公布的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7.97元/升)

0#

(VI)

柴油

-

符合国家 GB19147-2016 《车用柴油》标准

湖北省发改委公布的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7.08元/升)

(注:1. 以上限价为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出前湖北省发改委最新一期公布的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本项目实际结算金额按汽油、柴油开单日湖北省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最高零售限价基础上按照供应商报价下浮率执行,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应包含送货上门的运输费用。

2. 本项目92#汽油为竞争性费用,95#汽油及0#柴油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参与价格评分。)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依据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年内在参与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并没有因此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汽油、柴油。(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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