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点:来宾市国家粮油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EPC 总承包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0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来宾市国家粮油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EPC 总承包防火涂料材料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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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非膨胀型 |
/ |
kg |
77500 |
|
2 |
膨胀型 |
/ |
kg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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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腐面漆 |
/ |
kg |
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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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7920 |
注明:1、材料有充足的货源。2、上列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供应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的供应商。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3、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对本招标公告内容进行阅读和熟悉,理解和认可本招标公告内容再进行投标,否则严禁投标。
郑重声明:投标人进行投标就代表着投标人无条件的接受和认可本招标公告的内容,并且中标后无条件的执行本招标公告内容。
(二)材料验收要求
1、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及行业标准要求。
2、供方必须提供全面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3、如所供材料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材料供应时间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若因供货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材料数量验收方式:采取现场过磅计重的方式或现场清点。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以上招标所有材料单价为到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税金、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等)、装运卸货过程中的损耗及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费用。
2、按施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如超过签订合同数量,招投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如招投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投标方无偿提供。
3、货款支付方式:按招标方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合同条款,否则视为中标人自愿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及其他一切权利。
4、供方与需方协商的付款条件:供方收到每一笔货款前七天开具等额合法的(专用)发票给需方,如供方未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需方有权暂缓支付货款,直至供方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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