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GSZT)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石山支公司装修改造项目已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夏州积石山县利民街利民庭院45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积石山支公司装修改造项目室外装修总面积162平方米,室内装修总建筑面积618平方米。室外改造包括;大楼外墙门头改造,外墙面装饰改造,包含门头制作带字、入口外墙面铝塑板挂贴、室外灰麻踏步制作、一二层窗扇拆除换新50型、厨房区域肯德基门、场地汽车限位器等。室内改造包括:营业大厅整体改造,会议室、接待室整体改造,大楼办公区域规划改造,卫生间改造,茶歇区改造,电气系统改造,弱电系统改造(利旧为先),卫生间厨房给排水管道铺设及洁具,厨房食堂改造,包含厨房贴砖、橱柜、出餐台、pvc板吊顶等。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84737.09元。
2.4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2.5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建安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提供以上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中标后不允许更换资质和人员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3.5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查询结果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出具的);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提供承诺函)。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