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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标识标牌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8 标牌   交通   标识  

公告截止时间:2025-01-02 11:00:0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标识标牌招标公告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GS-TZ-04-CLZB-2024-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资金来自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为政府单位出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标识标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选址于北京市通州区的杨坨地区,西起北运河东岸,东至东六环外路县故城遗址区,北起京哈南侧路,南至杨坨中路、杨坨一街的区域。站位属于目前副中心规划的 01 组团中 0101 街区。该区域位于副中心的核心区,西接北京中心城,距离约 25 公里;东接廊坊北三县,衔接天津滨海新区和唐山,分别距离天津滨海新区和唐山约 125 公里和 140 公里;北接首都国际机场,距离约 20 公里;南接大兴国际机场和雄安新区,分别距离大兴国际机场和雄安新区约 60 公里和 120 公里。

本标段为04标段,包含2个盾构井、2个深基坑以及1座三层地下建筑;北京城市副中心站基坑为超深超大的分级基坑,分为城际车站区域、轨道区域及TOD一体化区域;其中城际车站区域站台区坑深32.917m,西咽喉区最深处达到45m。

2.2 招标内容: 标识标牌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资金能力,具有良好资金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经营的产品的生产厂商应满足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商准入条件;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3.1.5 供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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