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几内亚EPC1项目
海运货代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五公司采购中心,几内亚EPC1项目钢筋及型钢海运货代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运货代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几内亚西芒杜力拓港口项目码头工程,新建3个4.18万吨级矿石泊位、油码头及引桥,呈“L”型布置,矿石码头布置3个泊位,码头长810m、宽24.5m。南侧3个泊位和引桥之间设置矿石码头转运站,码头和转运站形成连片结构,引桥长度596m,宽度18.5m。码头北侧为油码头(预计会调整至南侧端头),布置2个靠船泊位,长77m,宽4.8m。
招标设备在施工现场使用,本项目工程量大,项目拟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拟完工日期为2026年2月27日。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倒排工期,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施工计划,实施动态控制,确保月度、季度、年度产值和进度目标的实现。
2.2招标范围 :海运货代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海运货代 |
散货船 |
t |
2800 |
钢筋及钢板加工产品 |
|
合计 |
|
|
2800 |
以最终打尺或过磅数量为准 |
付款条件及方式:货到付款。办理结算并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结算额100%。
支付方式:现汇/银行转账、银承或供应链金融(包括E信通、保理、云信、融E信,中交E信等)。招标人以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支付货款时视为等额现金支付,招标人不承担贴息费用,招标人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自由选择付款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国际运输经验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资质并提供扫描件,且近3年内相关服务被大中型项目使用的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普通发票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