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
采购需求或服务要求 |
数量 |
预算总价(万元) |
备注 |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1项 |
36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近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投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的材料:
4.1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6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完税凭据(免税企业依法提供有效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
4.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
4.7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4.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如有授权)身份证件原件。
注: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选择承诺制方式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的,可不再提供(4.1)-(4.7)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既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