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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税务局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5-01-09 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整改   隐患整改  
项目名称:高新税务局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20000.00 元

最高限价:1678941.09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高新购2024F001333706 高新税务局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 1 332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包括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5.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3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存在注册单位变更情形,以最终注册单位为准)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5.4 供应商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5 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登记”{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00:00 至 2025年01月17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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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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