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长庆分公司空气呼吸器(含气瓶)检验测试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空气呼吸器通常由全视野面罩总成、供气阀总成、减压器总成、背具总成、气瓶总成等五大部分组成。根据AQ/T6110-2012《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XF 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GB/T 16556-2007 《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GB24161-2009《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相关规定和长庆分公司的要求,空气呼吸器背具定期技术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由使用单位联系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本项目包含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及全视野面罩总成、供气阀总成、减压器总成等组成的背具总成进行检验检测。
2.2招标范围:对长庆分公司在用空气呼吸器(含复合气瓶)进行检测。数量984具(暂定),设备型号为德尔格PSS3600。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共1个标包、预计费用210万(不含税)。
各个项目限价详见下表;
检测项目 |
单位 |
分项限价(元)(不含税)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具 |
套 |
1190 |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6.8L) |
套 |
940 |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请登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 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具有空气呼吸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包括XF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原标准号GA 124-2013)、GB/T 16556-2007《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及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检测资质(RD6),资质认定证书不得有转借、挂靠现象;且投标人必须自有空气呼吸器及呼吸器用复合气瓶相关检测实验室及检测设备、检测车辆。(提供以下资产证明:实验室场地如果是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照片,如果场地是自有的需提供房产产权证明,检测设备(至少1台复合气瓶水压测试机检测设备、至少1台全性能综合检测仪设备对应的采购合同、发票及对应的检定/校准证书),车辆提供购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及产权方购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
3.3.2项目组检验人员中至少4名人员持有气瓶检测员证书(QPY)、至少6名人员持有空气呼吸气器检验员证书。
3.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期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内有空气呼吸器、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检测服务业绩。(提供检验检测合同及对应发票彩色扫描件)。
3.5.其他要求:
3.5.1服务商承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未发生如下诉讼和仲裁情况:包括近年来服务商已败诉的与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有关的案件,以及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可能对服务商未来的履约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案件(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和非投标选商的潜在服务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服务商(复查合格的除外),其谈判将被否决;
3.5.3 ①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除外),报名将被否决。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采购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④供应商需承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如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纳入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并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惩戒。⑤供方向采购方联络人以外的其他无单独授权的采购方员工供货或接受其指令进行供货的,均视为供方未供货,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供方自行承担,与采购方无涉。⑤服务商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5.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5日内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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