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D焦炉炉顶拉条沟修复及炉顶局部平整施工,项目业主为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唐山曹妃甸工业区;
2.2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90天内;
2.3 招标范围:对焦炉炉顶平面进行局部翻修,修整拉条沟(盒)及其相关砌体破损处,拉条沟(盒)要与炉顶平面一致,确保雨季炉顶不积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相关施工业绩;
3.3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中标人均不应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受惩黑名单,否则潜在投标人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5)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8)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
10)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也指联合体各方,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注明联合体各方成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潜在投标人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楼210室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4.2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