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川口钨矿物业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川口钨矿物业改造项目 经衡南县发改和改革局以清发改审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衡南县川口离退休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南县川口钨矿物业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南县川口村。
2.3 建设规模:衡南县川口钨矿物业改造项目,该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苗木绿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13084843.66元(经衡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
2.5工期要求: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基础设施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苗木绿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该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无在建工程。
本次招标活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只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证件资料,其它关键岗位人员由投标人书面承诺按国家级省市相关规定配备。
3.4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阶段采用湘建监督116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4日下午17:00时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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