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铁南站片区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铁南站片区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数政投资管理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资金来源为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统筹,招标人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本次招标由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水高铁南站片区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
2.3项目概况:
衡水高铁南站片区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前进南大街、文昌西路、站前路、德胜西路、三杜街、育才南大街、胜利路路段综合管网工程以及南水北调工程93936.6米,包括给水工程9904.6米(其中含南水北调工程工业新区/武邑干线及市区支线铺设输水管线1125.6米)、中水工程9303米、雨水工程21809米、污水工程22620米、电力工程10779米、热力工程2888米、燃气工程7686米、通信工程8947米。(以上各项工程仅包括管道工程,不含管内线缆及设施工程。)
2.4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勘察包括: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
初步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核、负责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1.1资质条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
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2024年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2)勘察负责人资质要求: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需提供2024年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查询,投标单位无须提供,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 9 时 0 分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 9 时 0 分期间(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月 14 日 9 时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