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联通西藏分公司通信施工单位年度集中采购项目(标段四日喀则市)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5-01-21 通信   中国联通   通信施工  

1.招标条件

2025年中国联通西藏分公司通信施工单位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XZL

2.2项目概况:包括通信设备安装、传输线路及管道施工、宽带接入网施工、大客户施工等,不含专项投资项目。

2.3项目实施地点:

标段一:拉萨市德吉路及其延长线以西、堆龙德庆区、曲水县、当雄县、尼木县,阿里地区;

标段二:那曲市、昌都市;

标段三:林芝市;

标段四:日喀则市;

标段五:山南市;

标段六:拉萨市德吉路及其延长线以东、达孜县、林周县、墨竹工卡县。

2.4项目性质:施工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至本项目招标结束。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2025年中国联通西藏分公司通信施工单位年度集中采购。

2.7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本项目总体预估份额为17260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标段内预估规模如下:

标段一:3541万元(不含税)

标段二:3453万元(不含税)

标段三:3025万元(不含税)

标段四:2817万元(不含税)

标段五:2301万元(不含税)

标段六:2123万元(不含税)。

2.8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工程技术文件。

2.9标段划分情况(如有):详见资格预审公告2.3、2.7条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资格,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清晰可见的营业执照(需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申请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申请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材料、②税务局官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③已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2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提供在有效期内清晰可见的下列证明材料(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拟申请标段每个地市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申请标段每个地市至少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信誉要求:(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不良信誉记录。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按要求提供者为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者为不合格;

(2)①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记录;②申请人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③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资格审查委员会以此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情况者为不合格,不存在者为合格。

3.4控股管理关系: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的情形。针对不同申请人出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集中资格预审或法人与其授权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集中资格预审的情形,相关申请人均可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向相关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由相关申请人自行确定其中一人参加投标。如仍同时投标的,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未提供联合体申明的视为非联合体申请。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每个标段前12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对应标段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的标段,招标人将对该标段发布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27日12时00分(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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