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震川西路(古城路-环城西路)改造工程十五甸互通慢行系统修复工程挖机施工作业
2. 招标内容
挖机施工作业,标的物及数量:
序号 |
标的物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量要求 |
1 |
大挖机 |
215-220型 |
小时 |
600 |
供油方式:乙供柴油;中标单位承担但不限于设备柴油、设备进出场费用、设备短驳费用、驾驶员工资、食宿维修保养等费用。 |
2 |
大破碎 |
215-220型 |
小时 |
300 |
|
3 |
小挖机 |
60型 |
小时 |
300 |
|
4 |
小破碎 |
60型 |
台班 |
100 |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企业资质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依法工商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须含有机械设备租赁相关经营范围,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租赁发票,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自有5台标的物机械设备(提供相关购机发票、产权证明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现场查验)。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站(https://js.gsxt.gov.cn)的查询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投标人以及公告之日前两年内与招标人有合同解约的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 招标人保留实地考察权利。
2、本次投标设备必须满足2019年1月之后出厂且工作小时<10000小时,设备由使用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场作业,不满足要求的设备招标人不予结算,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单位承担但不限于设备柴油、设备进出场费用、设备短驳费用、驾驶员工资、食宿、维修保养等。
4、投标人标的物必须符合招标人提出的参数要求
5、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联系招标人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领取投标文件。
三、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