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聚醚部2024年设备更新滤芯式过滤机\50≤Q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6 中国石油   滤芯   过滤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聚醚部2024年设备更新滤芯式过滤机50≤Q<100t/h 10μm 316L 液固(招标编号:NWZ250214-2337-06084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滤芯式过滤机50≤Q<100t/h 10μm 316L 液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聚醚部2024年设备更新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滤芯式过滤机50≤Q<100t/h 10μm 316L 液固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D)级以上许可资质。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2套同等规格及以上聚醚多元醇过滤机的供货业绩。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材料,内容至少包括且不仅限于用户单位、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技术协议、合同、发票等,复印件不得涂改。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 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 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未在线上及时上传发票视为无效发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标要求不允许偏离,非加★标最大负偏离不允许超过 5 条,否则作为废标处理。(2)投标商须承诺负责设备的系统总成、安装指导、调试、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3)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4)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2月10日9时0分 至 2025年2月19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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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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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11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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