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城投晶祥苑小区一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16 配电工程   一期工程   电工程  

                   
                   
城投?晶祥苑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城投?晶祥苑小区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投?晶祥苑小区一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东海县徐海路小学南侧,山西路西侧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21706270101-BD-010 城投?晶祥苑小区一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 城投?晶祥苑小区一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 3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城投?晶祥苑小区一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投?晶祥苑小区工程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复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投?晶祥苑小区一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徐海路小学南侧,山西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 城投?晶祥苑小区一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2.1.3合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520万元。2.1.4工期要求: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03日。具体开工时间根据土建施工进度,以现场书面通知书为准。2.1.5工程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城投?晶祥苑小区一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以上(含五级)(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江苏省内外市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文件: “苏建规字〔2010〕7号”、“ 苏建建管23号”文 。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13 号、苏清办14 号、苏清办10号、苏清办5 号、苏清办9 号、苏清办7 号、苏清办3 号、苏清办6 号、 连清办 9 号、 连清办 6 号文、 连清办 4 号、 连清办 16 号、连清办6 号、连清办9 号、连清办15 号、连清办5 号、苏清办4 号、苏清办3号、连清办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542号文,苏建工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508号文、苏建招函12号文、连建发421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182号文件: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项目部只配备注册建造师1名,待工程中标后组建项目经理部;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经理的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4月至9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本工程执行连建发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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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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