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智能(RPA)辅助管理系统实施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18 信息   技术   信息化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智能(RPA)辅助管理系统实施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见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清单
招标/采购编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
打分权重
(技术:价格:商务)
价格打分办法
工期/服务期
专用资格要求
合同条款说明
合同价款支付
是否为框架采购
框架授标原则
框架二阶段分配原则
是否接受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最高限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SGITG-201917SQ-FF30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信息化项目智能(RPA)辅助管理系统实施
信息化项目智能(RPA)辅助管理系统实施,包含需求分析、设计开发、功能测试、系统部署、上线运行、系统培训、系统技术支持等功能的实施工作。
45:45:10
复合平均价法
8个月
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同类服务业绩至少3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

 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系统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通过使用单位验收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质保期一年半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1%,同时供应商提供三年半期的保函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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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3.应答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4)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应答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1日,每日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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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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