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分公司开发区1号通信楼机房消防告警气灭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日期:2025-03-05 通信   机房   机房消防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宣城分公司开发区1号通信楼机房消防告警气灭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通信楼机房消防告警气灭系统维修改造。

(2)采购估算金额:不含税36万元。

(3)服务地点:宣城。

(4)交付期:自采购人通知下发之日起80个(含)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标准。

(7)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总价不得超过360000.00元,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若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2.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以下人员证书:

①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人;

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人(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人。

④项目团队人员配备须具备有效的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电工作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正反面、由供应商所缴纳的自2024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本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2.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类似项目业绩(消防系统建设或维修或改造类)。

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t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t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t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t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t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t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t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3年03月13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t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t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t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t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t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t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t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t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t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t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tt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6日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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