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2024年平凉市某单位应急监测预警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2024年平凉市某单位应急监测预警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031306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监测预警系统采购。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
2.2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2.3合同签订方式:单项采购合同,合同以成交人成交含税总金额签订,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审计。
2.4采购预算金额:41.70万元(含税)
2.5施工地点:甘肃省平凉市(甲方指定地点)。
2.6质保期要求: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7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验收,并按要求提供项目建设“双打卡”过程资料。
2.8工程质量要求:提供的施工服务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询比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以上是指一级)资质,且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有效扫描件。
注:I.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II.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4)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提供证书扫描件。
(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④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⑤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人;
⑥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人;
注:I.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局出具的至应答截止时间止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II.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
III.1人多证仅计1人,同一组施工队伍内部、不同施工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
IV.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
(6)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自2022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同类项目(监控设备安装类)业绩,且提供的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40万元。
注:①须提供每份合同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②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以固定金额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无签订日期或签订日期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固定金额合同以实际签订合同含税金额计算;框架合同以该合同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计算;如提供的合同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金额且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的,供应商须自行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的甲方证明材料,该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甲方证明金额为准,无法识别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的不予认可。
③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2年01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④固定金额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无效。若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合同下任意一份订单,否则该合同无效。
⑤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不得通用。
⑥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7)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②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③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8)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9)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情形的;
(20)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注:须提供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通过(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比文件,具体如下: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3日16时00分至2025年3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