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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工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5 支线工程   工艺设备   惠城  

公告截止时间:2025-03-25 17:00:00


大鹏支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工艺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SZGCJDPZX-WZ-2025-002

1. 招标条件

大鹏支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组织本次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工艺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启动招标工作,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沿线范围分布于龙岗区、坪山区和大鹏新区内,自龙岗区龙城站(不含)接出,终至大鹏新区的新大站,于新大站后引出线路接入新大存车场。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正线全长39.43 km,全部正线地下敷设,设坪山、燕子湖、葵涌、大鹏、新大5座车站,区间共设盾构工作井5座,暗挖斜井6座,明挖区间1处;设新大存车场1座;新建新大牵引电力合建所1座,与深大城际共用坪山牵引电力合建所;区间盾构法施工全长22.28km,矿山法施工全长13.87km。开工日期2021年11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1月19日。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共分1个包件,工艺设备,品种、数量、计划交货期等(详见清单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制造商企业应具备合法生产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要求,具备与招标物资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厂房和堆放场地,总占地面积应满足生产及存放要求,具有试验条件和检测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

3.2 投标人需要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单笔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每年至少1份,加盖公章);并且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并案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投标的厂家供应商应符合“关于印发《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通知(深铁投通〔2024〕251 号)”和“关于发布《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材料设备品牌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地铁〔2022〕1410 号)”相关要求。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6中交集团国内供应商准入标准: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开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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