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香山路(滨河路-金桥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审城市【2025】2号文件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501-410100-04-01-618157,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香山路(滨河路-金桥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招标编号:25-
2.3项目概况:
(一)雨水工程
新建1600x1000雨水涵686米,1800x1000雨水涵424米,2000x1000雨水涵484米,2600x1000雨水涵36米,3000x1200雨水涵57米,2-2400x1200双孔雨水涵356米,2-2800x1200双孔雨水涵488米。d600用户支管197米,d300雨水口连接管529米。雨水涵检查井65座,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2座,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双箅偏沟式雨水口118座,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四箅偏沟式雨水口34座。
(二)污水工程
新建d500污水支管661米,d600污水支暂70米,d800污水管843米,d1000污水管开挖段767米,顶管段389米,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8座,矩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39座,顶管工作井3座,顶管接收井3座,骑马井2座。
(三)其他工程
机动车道破除及恢复面积约31360平方米,辅道破除及恢复面积约8000平方米,现状侧石破除恢复长度约4900米。
2.4项目建设规模:香山路(滨河路~金桥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位于惠济区,工程南起滨河路,北至金桥路,全长约1942m,为《郑州市市区排水管网补短板规划(第一批项目)-详细规划》实施范围。新建雨水涵约2531米;污水新建主管道约2069米;机动车道破除及恢复面积约为31360平方米,辅道破除及恢复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
2.5投资总估算:约5646万元。
2.6建设地点:郑州市域范围内。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配合图纸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8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满足业主要求。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1)和(2)项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含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提供上述人员自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存在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年限不足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相关主体【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以上查询主体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以上任一主体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