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购一年视频会议设备原厂及第三方维保技术服务,以保障2020年投产的总分公司视频会议系统的73套主要软硬件稳定运行。
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昌平数据中心(北京昌平)、合肥数据中心(合肥信达后援基地)、信达金融中心(北京闹市口)、东环总控中心(北京东中街)及分公司(各省)的视频会议软硬件产品维保服务。
招标范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2年2月1日以后)政府采购或本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条需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截图,格式自拟);
3.3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2月1日以后)应具有视频会议相关采购或维保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如为合同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合同金额页、相关内容页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技术支持能力、厂家认可资质的技术专家和工程师,并保证资源用于为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本条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应是生产厂商认可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有合法的经销权(需提供产品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投标时提供);并保证其销售给信达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的情况。供应商承担违反本条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3.6本项目为整体方案招标,不接受部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二次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每日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