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及歙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万元
最高限价:280万元
采购需求: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及歙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底完成前期资料收集及调研工作,2025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稿,2026年12月底前提交报批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考虑到规划工作需要较高的技术能力和丰富的经验,大多数中小企业的技术不完全具备该技术保障能力,而大型规划编制单位具有丰富的规划编制经验和技术人员实力,能为该项目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确保本项目能充分竞争。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需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7日9点00分至2025年4月2日8点30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010-59435695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