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8日 10:00——2025年3月21日10:00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厂商授权);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九)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十)参选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使用地点为中国境内的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参选单位在国内具有安全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业绩】。
(十一)投标人具有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十二)投标人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三、响应性文件获取方式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比选开始时间均为2025年3月24日14时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