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沪陕高速公路如皋港东互通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折扣率报价,最高折扣率为100%。跟踪审计服务费分为基本费用和效益费用,其中基本费用40万元,效益费用为核减额的4%计取,最终结算两项费用总价格不超过预算金额。(如响应供应商折扣率报价为95%,跟踪审计服务费用=40万*95%+核减额的4%*95%)。
采购需求:
沪陕高速公路如皋港东互通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详见第 3章。
合同履行期限: 约32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施工期间跟踪审计服务期与建设期同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03-31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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