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评级发债审计机构采购服务竞争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I61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莲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评级发债审计机构采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5万元,招标人为西安莲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及最近一期(2025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为基准日,采购审计机构编制集团合并、母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并出具契合评级机构及债券发行条件所规定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服务。本项目投资额为115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西安莲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评级发债审计机构采购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莲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评级发债审计机构采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莲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评级发债审计机构采购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服务商具备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
4、审计机构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内:5、若服务商是分支机构不具备资格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可用总公司的相应资格,但必须获得总公司的授权许可,提供相应的授权证明:
6、服务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声誉,在以往3年内没有发生过严重工作失误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7、服务商具备多年为债券发行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且提供服务商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8、信用情况: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