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液态金属传感器生产基地修缮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开发区街道大庆道104号原唐山市水泵厂有限公司。
2.3建设规模:1)1号2号3号4号仓库外墙修缮;2)外网工程;3)办公楼、宿舍楼电气工程;4)实验楼电气工程;5)生产厂房办公室电气工程;6)实验楼给排水工程;7)生产厂房修缮工程;8)实验楼修缮工程。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2077000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本项目需在合同签订30个自然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所有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以甲方项目验收合格为准)。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18日11:00至2025年3月27日下午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09:00时。